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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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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0
第4版()
专栏:

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在实际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据新华社北京一月十九日电 (记者何平、孙勇)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国各省、市、区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自一九七九年以来,共收到政协委员的提案六千余件,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政协也收到大批委员提案。这些提案绝大多数得到有关部门的妥善处理,并已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积极效果。
浙江省政协委员章国梁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防虫磷防治储粮虫害的科研成果”的提案,经浙江省科委与各有关方面协商,解决了计划、生产、销售问题,一九八四年已全面推广使用,使全省储粮每年可减少损失约十四亿斤。湖南省政协委员汪承甲关于“闯出在湖南发展香料工业的新路子”的提案,被省政府采纳,他们从山苍子、核仁油中提取七种化工原料,研制成十一种化工助剂,其中有的填补了我国化工原料的空白。益阳市油脂厂应用这项成果,为国家创造价值八百多万元。河南省政协委员张裕民提出的关于“对新(乡)菏(泽)铁路建设采用打深井降低水位取土的施工方法”的提案,已被有关单位采纳,预计可为国家节约资金六百余万元,节约燃料油七千吨左右。
全国政协副主席、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肖华在全国政协举行的这个座谈会上总结了近几年来提案工作的开展情况后说,当前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其它各项改革正在蓬勃展开,提案工作也要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贯彻改革精神。为此,各级政协要把提案工作放到政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对被有关单位采纳、发挥重大作用的提案,各地政协可以利用适当方式对提案人进行表彰;全国政协要和地方政协加强联系,建立提案工作情况交流网络;要健全提案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干部。
肖华特别强调指出:为了使提案工作取得更好的效果,各地政协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密切与他们的协作。政协做提案工作的同志要走出去,不能关起门来坐等提案的办理结果。对承办提案的单位要有要求,有检查,要催办,要帮助他们总结交流经验。
全国政协副主席杨静仁、刘澜涛、胡子昂出席了座谈会。全国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程思远主持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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