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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权、利不容割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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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1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责、权、利不容割裂
段楚英
处理好责、权、利的关系,真正做到“三位一体”,是调动企业和每个职工积极性的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
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责、权、利长期被割裂被偏废。上级部门对企业,企业对每个职工,往往只强调责,不下放权,更不给相应的利。责重、权少、利薄,三者关系失去平衡。其结果,企业缺乏活力,职工没有干劲。
企业改革试点展开以后,首钢等一批单位,坚决贯彻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在责、权、利的结合上下了功夫,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唤醒了企业的活力。但是,也有一些部门和单位,打着改革的旗号,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讲利讲权少讲责。某些企业面貌没有什么起色,但是领导都在“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借口下,巧设名目,成倍地提高自己的收入,把“负责制”搞成了“家长制”;也有某些企业领导,在“自主权”的借口下,搞“裙带”,开“后门”,为安排提拔亲朋好友费尽心机,职工不服气,扎堆发牢骚,生产岂能上得去?
讲利讲权不讲责的做法,和改革精神背道而驰。改革中所以特别强调放权和让利,正是为了弥补旧体制的不足,正是为了创造条件,以保证企业最大限度地对国家尽责。因此,责、权、利三个方面,责占主导支配地位,是权和利的前提和核心;权是实现责的手段,利是尽责后个人利益的体现。离开了责的权,是不当之权;离开了责的利,则是不义之利。
在社会主义的条件下,如何建立责、权、利“三位一体”的经济体制,还是一个未很好解决的课题。让我们在经济改革中去摸索它、丰富它。
(注:作者是北京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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