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杀害彭湃亲属的凶手洪桂文被处决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1
第4版()
专栏:

杀害彭湃亲属的凶手洪桂文被处决
新华社广州1月20日电 (记者张才龙)杀害彭湃烈士侄儿彭科的凶手洪桂文今天在海丰县被依法处决。
罪犯洪桂文,又名洪少梅,男,现年五十三岁。捕前任海丰县马宫供销社长新站站长。“文革”期间,海丰县掀起一股反彭湃烈士的逆风,彭湃的亲属和大批干部群众遭到残酷迫害。1967年8月29日下午四时左右,进山躲避的彭科在海丰县将军帽山沟的石壁下被搜山坏人用枪击伤,躺倒在乱石滩上。洪桂文知道后,从山上冲下山沟,用砍竹刀对准彭科的喉颈猛砍六、七刀,并将头割下。
罪犯洪桂文杀害彭科后长期逍遥法外。1978年6月,彭科的亲属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洪桂文等人的杀人行径,要求予以严惩。同年,海丰县人民法院立案侦查。1984年8月16日,海丰县人民法院将全案事实查清,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洪桂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被告人洪桂文不服,提出上诉。惠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依法执行。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