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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把喜事变悲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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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1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莫把喜事变悲剧
刘振宗
结婚本来是一桩喜事,但是,把喜事变成悲剧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
我们从一些案例中发现,造成悲剧的根本原因,是由于那些男女青年(特别是女青年)的父母兄长封建残余思想严重,把子女弟妹当私有财产,百般干涉他们的婚姻自由。有的以“三从四德”为信条,剥夺女青年的婚姻自主权;有的把女青年当商品,向男方索要高额彩礼。他们施用家长权威,强行拆散热恋中的伴侣。由于包办买卖婚姻,有的结婚不久就闹离婚;有的男方为了筹办彩礼而走上盗窃的犯罪道路;更有男女一方或双方因婚事受挫而轻生。
一九八○年九月颁布的婚姻法,对婚姻家庭的各个方面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有些人不懂法,又不学法,仍然抱着封建主义的陈规陋习一意孤行,做出许多一害自己,二害别人的蠢事来。刘俊兰叔侄和乔增华的犯罪行为,就是一例。
元旦过后,又临春节。喜庆丰年的城乡居民,往往利用新春佳节之际为儿女操办婚事。我们希望那些男女青年的父母兄长们认真学习婚姻法,做个懂理知法的人,支持男女青年婚姻自主,切莫干包办、买卖婚姻的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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