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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卫生工作改革要便民利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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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4
第3版()
专栏:

城市卫生工作改革要便民利民
本报评论员
随着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城市卫生工作的改革提到了我们面前。在过去的一年里,一些城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改革试点和探索。这些试点单位在医疗服务方面着眼于便民利民,医院内部实行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初步改变了吃“大锅饭”的状况,调动了医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了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他们的经验表明,只要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采取积极而又稳妥的步骤方法,城市卫生工作的改革是会受到广泛欢迎的。
城市卫生工作的改革,首先要扩大全民所有制卫生机构的自主权,改进经营管理。要简政放权,让各级卫生机构有相应的人权、财权和经营管理权。卫生机构要实行院、所(站)长负责制,对各类干部逐步实行聘任制,同时要逐步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要实行适合卫生单位特点的、责权利相结合的各种形式的管理责任制,加强科学管理。
我们再也不能守着“卫生事业由国家包”的旧观念不放了。解放思想,放宽政策,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给病人以方便,这是城市卫生工作改革的基本内容。除了争取国家每年增加卫生事业经费和投资外,各地要因地制宜,多方集资,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来办卫生事业。要中央办,地方办,部门办;国家办,集体办,个人办,实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办医,使“独木桥”变成“阳关道”。只有这样,我们的卫生事业才能得到较快的发展,群众叫喊多年的“看病住院难”的矛盾才有可能比较快地解决。
卫生工作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在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指导下,加强领导,提高科学管理水平,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改革要有利于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建设,有利于群众的防病治病,有利于调动广大医药卫生人员的积极性。要在加强质量管理、提高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加强经济管理,讲究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加强经济管理,是为了改变过去那种不计成本、不关心经济效益的状况,增加合理的收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防止浪费,而绝不是从病人身上“搞钱”。提高社会效益同提高经济效益是统一的、互相促进的,我们应该通过建立健全责任制,把两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城市卫生工作的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要把改革全面开展起来,需要花很大的力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根据改革的进展情况和各类机构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使城市卫生工作的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积极而又稳妥地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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