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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鉴管理应加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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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4
第7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印鉴管理应加强
按照有关规定,下级单位的印鉴应由上级主管机关负责制作,宣布启用;作废时,也应由上级主管单位缴回处理。可现在有的基层单位,特别是集体和个体厂、店,他们自行到刻字部门刻制公章、财务章、现金章等印鉴,在单位更名或撤销时,也不把作废的印鉴及时上缴。这很容易被人钻空子。
黑龙江克东县第二工业局 张景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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