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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仲夏场等地农会不应向商贩征收棚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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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1
第6版()
专栏:来信摘要

  溆浦县仲夏场等地农会不应向商贩征收棚租编辑同志:
湖南溆浦县仲夏场、桥口、花桥等处设有集市(湖南称为场)。赶场的商贩所租木棚,已向棚主缴纳租金一至二升米。但当地农会却又要向每个棚子征收一升米,商贩们因本小利微,都不愿出这笔钱。据说有几次农会因此派民兵抓人,后来则改由棚主代收。不少商贩因棚租过高,负担不起,而不愿意到集上去做生意了。这就使物资交流受到影响。我认为商贩们已负担了应纳捐税和租金,农会向他们再索取一份钱,是不合理的。我希望当地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纠正这种现象。
   湖南沅陵专署彭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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