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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运及装车人员应爱护国家财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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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1
第6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押运及装车人员应爱护国家财产编辑同志:
三月十三日,贵报读者来信栏刊登刘万魁同志建议“运输部门应加强防雨设备”一信后,我局当日即派人到广安门车站了解情况,并会同该站站长及有关负责同志访问了中国粮食公司刘万魁同志。现将这件事情的情况及我们的意见告诉给你们:
(一)铁道部门对整车货物尚未办理托运业务,因此对货物的损失不能负责。但发货站对货物装车覆盖等,有与运货人作详细研究或予以指导的义务。我们某些车站在这一点上是做的不够的。
(二)由东北运北京的十二车红粮,由于在车面上只盖有一层芦席,致渗入雪水。根据铁路货物运送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押运人须乘坐其装货的车辆,以便保管。但这十二车红粮的押运人却没有遵照此项规定,所以雪水渗入后,也无人发现。
(三)刘同志建议对无棚货车装货的方法(将货物堆成屋脊形,上面覆盖草袋或麻袋,再加盖四层芦席),我们认为很好,正准备加以研究推广实行。刘万魁同志爱护国家资财及关心人民铁道事业的精神,我们深致谢意。
    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运输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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