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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无故被查封影响恶劣 群众要求万县市领导认真执行政策撤销错误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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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7
第2版()
专栏:

个体户无故被查封影响恶劣
群众要求万县市领导认真执行政策撤销错误决定
本报讯 1983年9月17日,四川省万县市一家曾经受到报纸表扬的个体商店——中德商店,突然被市公安局查封取缔,该店有十一名成员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这一事件很快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
中德商店是1982年12月由牟其中等四个个体户合作办起的,经营项目包括五金、交电、化工、百货等商品。这家商店为方便用户,经常送货上门,送货下乡。由于经营方式灵活,受到用户的好评。
1983年的七八月间,万县市有人说中德商店投机倒把赚了大钱。主管部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科一一进行了查证,结果查无实据。但9月初,万县市政府却抛开工商行政管理局,由市长亲自挂帅,重新组织调查,在没有确凿事实的情况下,就宣布该商店犯有投机倒把、买空卖空等罪行。并“估计”该商店买空卖空金额达七八百万元。市公安局根据市政府的决定,查封并宣布取缔这家商店。紧接着,又组织了由各部门参加的“专案组”,以公安局的名义办案。调查的结果是,中德商店买空卖空摩托车数千辆的问题根本不存在,关于钢材和水泥问题,该店先后与几个单位签订五份合同,其中除一笔钢材生意成交外,其余因故都未成交。
事实说明万县市政府以公安局的名义查封、取缔中德商店是错误的。但万县市委的某负责人并没有改正错误的决定,进而不顾事实,又给中德商店加了三条“罪名”:一是“虚报资金,骗取工商、税务登记和银行贷款”。二是“利用经济合同,拉骗资金”。三是“偷漏国家税收”。
对中德商店一案的处理,中央和四川省有关领导曾几次作过批示。省委认为不能定这家商店有严重违法活动和投机倒把行为,并指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万县市委在最后作结论时,还是定了“有严重违法活动和投机倒把行为”。自始至终抓中德商店案件处理的原万县市某负责同志,至今还认为中德商店有犯罪行为。
去年9月间,万县市中德商店被市里下令查封后,一度在群众中造成很大混乱,有相当多的个体户歇业观望等待。对于市里的这一决定,广大干部和群众是有不同意见的。为了维护党的政策,挽回在群众中造成的恶劣影响,他们要求有关领导撤销这一错误的决定。
(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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