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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善利用清退查抄物资之便 贪污受贿十万余元被依法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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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29
第4版()
专栏:

赵锡善利用清退查抄物资之便 贪污受贿十万余元被依法处决
新华社天津1月28日电 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召开宣判大会,宣判贪污、受贿犯赵锡善死刑,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赵锡善的上诉、维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裁定书。赵犯已于今日被处决。
赵锡善今年五十七岁,原是天津市和平区体育馆街道办事处干部,负责清退“文革”查抄物资工作。从1979年至1983年的五年时间里,他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采取卑劣手法,贪污应退还给四十三户的七十二笔现金和珠宝、钻石、翡翠、首饰等物,折合人民币十万零六百余元。此外,他还收受当事人财物,折合人民币一千六百余元。
赵锡善用贪污、受贿得来的钱,吃喝聚赌,购买高档进口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录音机等物品,还用赃款三万余元供给他的姘妇挥霍。赵锡善的罪行经群众揭发检举后,引起中共天津市委与和平区委的重视。天津市、区检察机关组织力量调查,很快破案,缴获部分赃物,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4年9月14日判处赵锡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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