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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权于民 还利于民 改革给密县乡镇企业带来生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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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30
第2版()
专栏:

还权于民 还利于民
改革给密县乡镇企业带来生机
本报讯 记者李杰报道:河南省密县大胆改革原有乡镇企业,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的面貌,使乡镇企业增加了活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密县是河南省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一个县,原有乡镇企业近七百家。这些乡镇企业大都端的是“铁饭碗”,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大多数乡镇企业处境困难,有的甚至濒于垮台。县政府经过调查研究,决定对这些企业进行大胆改革,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将原有企业的固定资产作价入股,合作经营,按股分红,组成新的合作企业。新合作企业成立股东委员会,由它决定厂长候选人,决定产值、利润任务和利润的分配与使用;厂长有权组阁行使生产经营权;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仍归乡村所有,所得红利除用于发展乡村工业和公共事业外,其余分配给农民,还利于民。
改革后的乡镇企业革除了过去的弊端,显示一派生机。一部分不好好干的工人被辞退了,职工的劳动态度改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平陌乡西煤矿改为农民联办后,职工提出数百条合理化建议,每月平均出工率比原来提高了1.8倍,产值提高了3.1倍。
乡村集体和职工个人收入都增加了。据已改革的企业统计,乡村集体由企业的股金分红增加了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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