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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 对预防犯罪减少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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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1-30
第4版()
专栏: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
积极开展司法建议
对预防犯罪减少纠纷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报讯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区、县法院,结合办案实践,积极开展司法建议。1983年以来,全市法院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四百余份,口头建议二百余次。法院开展司法建议,对于预防犯罪和减少纠纷,对于促进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起了积极作用。
通过审理经济纠纷案发现犯罪线索。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浙江省永康县唐先公社农机厂诉哈尔滨市太平区民主公社新发大队农机修造厂签订的价值三十二万元的铁锻定货合同纠纷案时,审判人员发现双方合同代签人方尚法、倪成林均系无业人员,他们从中作弊,骗取现金三万元,造成十万元的经济损失。法院将已掌握的材料,依法移送有关部门。经有关部门侦查、起诉后,当事人所在的两地法院审理认为,方尚法、倪成林均已构成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六年。
针对有关单位管理的漏洞,提出加强防范措施。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有些单位的领导干部和职工,思想麻痹,对金库、仓库等要害部位管理不严,被盗案件时有发生。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胡传江盗窃案,发现罪犯之所以能连续盗窃十六个食杂商店,主要原因是这些被盗单位值班制度不严,金库管理漏洞很大。中级法院提出司法建议后,市二商局召开了保卫工作会议,建立了值班检查制度,严格了现金管理。
针对合同纠纷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提出改善和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建议。哈尔滨市道里、道外区法院,在办案中发现有些企业对任用购销人员不当,有些企业领导对签订和执行合同审查不严,分别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道外区法院针对有些企业用人不当、管理混乱等问题,向区政府建议对区、街、社队和青年点的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清理、审查,组织企业有关人员学习经济合同法,加强对签订、执行合同的领导。区政府转发了法院的司法建议,要求各企业进行整顿,收到良好效果。
配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出表彰好人好事的建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强奸案时,发现市二商局所属酱油厂工人刘树森,临危不惧,夜间路遇罪犯作案,将其抓获。罪犯为逃脱惩罚,拿出七十元钱给刘。刘树森在金钱面前不动摇,在群众的协助下将罪犯扭送公安机关。市二商局根据法院的建议,对刘树森通报予以表扬。
(李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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