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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提出 加快发展化学工业四条方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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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1
第2版()
专栏:

化工部提出
加快发展化学工业四条方针
本报讯 记者刘燮阳报道:化工部在1月25日召开的全国化工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化学工业发展的四条方针:一是打破地区和部门的界限,大家办化工;二是大中小型企业一起上,根据化工产品的特点和布局要求,规模宜大则大,宜小则小;三是既要搞化工原料,又要搞精细化工,许多产品可以从后面搞起;四是化工部门要搞好服务和协调,加强行业的管理。
会议提出,各个部门可以充分综合利用资源办化工。比如冶金部门炼焦厂可以生产炼焦化学品,有色金属冶炼厂可以用尾气制造硫酸等。其它如农业、林业、煤炭、石油、电力、建材、轻工、军工等部门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资源条件办化工。发展化学工业要打破地区和部门的界限,提倡一业为主,综合利用,多种经营,在国家计划指导下,企业能搞什么,就搞什么,多搞市场需要的化工产品。要根据我国的国情,要因行业和产品制宜,除国家新建和引进一大批大型化工项目外,各地区、各部门可以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的基础,发挥优势,建设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的中小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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