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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改革不能一刀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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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2
第2版()
专栏:记者来信

公司改革不能一刀切
在城市经济改革中,对现有公司进行改革势在必行。但现有公司情况复杂,对不同情况要区别对待。沈阳市机电工业局有八个公司和一个总厂,都是行政性的。他们把标准件公司改革为企业性的,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协调所属工厂的经营活动,从多方面为企业服务。以机床公司为基础,逐步过渡为行业协会;以仪表公司的研究所为基础,组成产品开发和服务的公司。对有的公司则实行解体,使之重新组合。他们的做法是可以借鉴的。
把现有行政性公司改革为企业性公司,方向是正确的,但必须具备必要的条件。公司所属工厂之间有比较密切的内在经济联系,有聚合的要求,把这种行政性公司改革为企业性公司,是恰当的。有的公司所属工厂之间缺少密切的内在经济联系,缺乏聚合的要求,则不宜把这些公司改革为企业性公司,只能解体或改组。有些公司内部复杂,其中一些工厂之间有比较密切的内在联系,可以改革成联合体;另一些工厂有一定的内在联系,但又不很密切,可以改革成联营公司或行业协会。总之,既不能把现有公司一律改为企业性公司,也不能把现有公司一律解体。
从长远发展看,经济实体性的公司会越来越多,在国民经济中会发挥越来越显著的作用,办好这种类型的公司,要把公司内部集权与分权的关系搞好,公司主要办工厂办不了和办不好的事情,积极为工厂服务,克服过去公司权力高度集中的弊端。
改革现有公司还要注意坚持自愿的原则。过去,用行政命令的办法组织公司效果不好;现在,用行政命令改革公司,也是行不通的。
本报记者 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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