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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政放权”三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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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2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简政放权”三忌
古钟
把简政放权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来抓,以此来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搞活企业,这个方向完全对头。问题是,在目前的简政放权中,一定要下大工夫克服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人员名简实增,机构名消实存。从前几年的情况看,不少机构名义上精简了,实际上人未减少,而且还不断增加。如某机关“文革”前四百多人,经过几次精简后,目前实际上超过一千人,而有的司(局)还有人员不足之感,该进的进不了,该出的又出不去。目前流行的还有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你说它不符合简政要求,它又是公司,你说它是企业,可它又是政府部门的一个司(局),具有政府机关的权力,总之怎么说都有理。
二是名为放权给企业,实为中间梗塞。中央要求放权到基层企业,可现在有些政府机关内权力就是放不下去,都说要放权,但就是希望别人放权下去或者放到自己部门来,综合部门的权放到主管部门去,而就是放不到基层企业去,有些事即使领导同意放权,但办事人员不放,说:“放权后我干什么?”于是权力下放,最后也就成了权力内部转移或者成为空文。
三是名为稳妥可靠,实为因循保守。一些机关在改革中总是左看右等,不敢越雷池一步,既怕这个部门不同意,又怕那个部门反对,久而久之,会议开了不少,文件搞了很多,扯皮依然如故,机关面貌照旧,不知不觉中多少人的大好年华给浪费了。这种机关虽然不曾有多大变化,然亦找不出他们有什么大的过失,领导者可以说不担任何风险。
凡此种种,若不克服,简政放权还是一句空话。
(注:作者是航空工业部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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