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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当罚款而不是无理罚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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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2
第5版()
专栏:来函照登

是正当罚款而不是无理罚款
你报去年11月17日第五版“毖后录”栏发表读者李荣、王玉琨同志题为《无理罚款惹众怒,车长生财有新招》的一封来信,对我们铁路客运工作提出了批评意见。在这封来信中,有四处是因为他们缺乏旅行常识、不了解铁路客运规定和我们宣传不够而造成了误解:
一、现行《客规》第三章第四十六条规定:“乘快车无加快票,罚款二元”。因此,车长是按章罚款,不是无理罚款。
二、在铁路客运中罚款是使用统一的票据,所收现金直接送交银行入国库,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分文不能拿走。
三、165次客车在九江站停车四十二分钟,是会让上行的1118次、1120次两趟货车,不是为了罚款不开车。而且列车长只负责列车上的客运业务工作,无权指挥行车。
另外,批评信中揭发车长曾说:“现在不是让富吗!”据查这句话不是车长说的,而是无快车票被罚款的旅客说的。实际列车长当时解释说:“我们罚的款都上缴国家了。”
牡丹江铁路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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