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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与劳改有何不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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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4
第4版()
专栏:法律信箱

劳教与劳改有何不同?编辑同志:
我经常在报刊上见到“劳教”和“劳改”两个词,但不知两者是不是一回事?
开封市 陈刚陈刚同志:
“劳教”和“劳改”不是一回事,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性质不同。劳教即劳动教养,是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治安行政措施。劳改即劳动改造,是对触犯刑法而被判刑的罪犯实施惩罚和改造。
(2)对象不同。劳改的对象是被依法判刑的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罪犯。劳教的对象是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而又不够刑事处罚的人。(3)执行的场所不同。被劳改的罪犯,在监狱或劳改队进行改造;劳教则是在劳动教养管理所执行。(4)工作方针不同。劳改工作遵循“改造第一,生产第二”的方针,注重改造;劳教工作的方针是“教育、感化、挽救”,着眼于挽救。(5)审批程序和机关不同。劳改犯人一般要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批捕、起诉,法院判决,最后交付劳改机关执行;而对劳教人员的收容、审查和批准,则是由各省、市、自治区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6)期限不同。劳改的期限根据刑法处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劳教的期限为一至三年。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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