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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名道姓为知识分子建的房子,却分到工厂党总支正副书记手中,然而——偷梁换柱岂能掩人耳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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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5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指名道姓为知识分子建的房子,却分到工厂党总支正副书记手中,然而——
偷梁换柱岂能掩人耳目
1983年3月15日和6月21日,辽宁鞍山市光学仪表厂先后两次向铁东区工业局(现工业公司)、区计划委员会送去《关于申请营建住宅的报告》,内容大意相似,称该厂科技人员住房问题很大,“副厂长、助理工程师刘学理同志无房,工程师、市政协委员段玉昌同志三辈五口同住一间室。为尽快解决中年知识分子的后顾之忧,特申请投资建房两户。”
区工业局领导接报告后,了解到该厂知识分子住房确实困难,报告情况属实。便特意跟区领导及区税务局等有关单位请示、商量,同意该厂的这份报告。
1984年春节前夕,两户地点好、条件好的新房建成了。按理,照报告所说,把房子分给两位知识分子就行了。然而,该厂领导却背弃了自己的诺言,欺骗上级领导,盗用关心知识分子的名义,为占房“唱”了一个“三步曲”——
一步曲:把水搞浑。经上级特批、动用企业基金、指名道姓专为两位中年知识分子建的房子竣工后,两户突然变成了三户。另一户是哪里来的呢?原来在这之前,该厂已用福利基金在同一地点投资建的一套新房也同时建成了。此房和上面说的两户房是两回事。厂主要领导硬要“打乱另分”,于是两户变成了三户,三户中哪两户是专为知识分子建的就分不清了。
二步曲:借你的嘴为我所用。房子刚有分下来的信息,厂党总支书记洪兴时就主持召开了总支委员会,“议”分房问题,然后让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讨论,总支书记洪兴时又兼任了厂长,一马双跨,是当然的主席团主席。他到会却没有主持会,厂工会主席主持会议,并提出分房方案,把特为两位工程师盖的两户房交大伙讨论。洪看火候到了,就以书记、厂长、主席团主席三重身分出来敲边鼓、作解释、渗透意图。
这一绕,三户新房就全部绕到了领导干部手里:总支书记兼厂长洪兴时、副厂长兼总支副书记王继宽都弄了个双室户,另一个单室户被党员科长吴鹤年换去了。洪兴时儿子倒出来的单间、王继宽倒出来的“串堂套”,分别串给了刘、段两位工程师。春节前,领导高高兴兴搬进新房,群众却憋了一肚子气。
三步曲:散布奇异的“理论根据”。为了蒙蔽群众、平息议论,他们端出了不少“理论根据”。一曰“笼头论”。洪说:“我的房子是区里欠我的,是‘戴笼头’下来的,不用讨论。”其实根本没有这回事。二曰“贡献论”。洪说:“这次分房子,难就难在‘贡献’上,段工程师,人倒老实,但他是学铸造的,对光学技术不熟,工作一般化,来厂时间不长,成果不明显,这样分房是对他的爱护!助工刘学理,工作还可以吧,但管理能力不强……”而他呢,话里话外是说为厂子作出了巨大贡献。三曰“恩赐论”。洪在1983年12月6日评房会上说,为知识分子建房,按我厂经济情况,上级根本不能批,是我和厂长找了区委书记,才动用企业基金建的(此话不假,为盖房,该厂的几位领导人确实四处奔忙。但是,他们到底是为谁建房为谁忙?事到如今,已是不言自明了。——编者)。他还说,段玉昌的工程师职称是在我厂“套”的,市政协委员“是咱们推荐的”,助工刘学理是咱们同意才得以从长春调进鞍山的,后来咱们又把他提为副厂长,进了总支委员会……(依洪之言,知识分子所以有今天,是由于受到了诸如洪“恩主”这类人的“恩赐”,理所当然要“谢恩”,把自己理应分到的房子,恭恭敬敬地奉献给“恩主”。此种逻辑虽然荒唐,但持此“恩赐论”的恐怕绝非仅有。——编者)
鞍山市委和铁东区委发现光学仪表厂偷梁换柱、公然揩知识分子油的问题后,分别派人进行调查。1984年7月31日,区委领导同志明确指出:以知识分子名义申请建房,厂领导去住,是错误的,房子要还原。如经教育不改,要给党纪处分。之后,区有关领导又多次找洪兴时等人做工作,但都没有结果。洪说同意“还原”,就是让王继宽搬回原处,而他自己却不动。王继宽想不通,洪又找段“做工作”,许诺明年厂子再买一套房子给他,现在就不要让王继宽倒新房了。有人问他对此事负有什么责任,他竟说:“我的责任就是不该提议给王继宽调换新房!”而他对自己的责任却哑口没提。
去年12月18日,鞍山市铁东区委、区纪委就此事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四条决定:一,洪、王、吴所占新房全部倒出,搬回原处;二,区里给知识分子建的两户新房重新分配给知识分子;三,厂子用福利基金建的一户新房交厂职代会主席团重新分配;四,洪、王二同志作诚恳认真检查。至此,这出偷梁换柱的占房闹剧就要闭幕了,然而,洪、王等人作为共产党员、党的干部,在党中央三令五申不许以权谋私的时候,在这出闹剧中的表演,却是很发人深省的。(辽宁《共产党员》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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