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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管理权应下放给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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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7
第2版()
专栏:我说经济改革

干部管理权应下放给企业
唐根深
扩大企业自主权、人事权很重要。几次下去调查,工厂都反映放权放得不够,企业现在的人事权只是对工人的奖罚权和对车间、班组领导的任免权。而对于行政干部的管理使用和奖惩,企业受的约束仍然很大。一是干部出了问题得不到及时处理,影响工人的积极性。现在工人对干部奈何不得,因为他们都是上级任命的,或者都是组织部管的。二是不利于改变行政管理人员吃“大锅饭”的状况。工厂没有干部管理权,对于多余的和不称职的干部不好安置,只好把他们留在上面吃“大锅饭”。
我认为,简政放权,人事权必须放彻底。其一要给企业任免权。主管部门在任命工厂的行政干部时,一般只任命厂长,然后由厂长去组阁。现在,不少企业还是通过上级任命组成班子。虽说这样做也有团结能干的班子,但相比之下仍不免有凑合的味道。有一个工厂,正副厂长都是上级任命的,一个副厂长是助理工程师,只懂生产技术,但缺乏组织能力,不能指挥组织生产,另一个副厂长既不懂技术,也不懂生产,只能管政工。厂长外出时只得由书记代行厂长职权或把任务交待给生产股长。如果让这个厂的厂长组阁,我想这样的事是不会发生的。其二,要给企业干部奖惩权。任何干部如果违章,工厂就应有处理权;不称职,工厂就可以另行安排。共产党的干部应该做到能上能下,那种认为工人可以当干部,干部就不能当工人的思想是错误的。
(注:作者是湖南省零陵行署调研室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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