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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专业户到外地放映有何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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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7
第7版()
专栏:毖后录

电影专业户到外地放映有何错?
(一)
我们是电影放映专业户,因为放映质量和态度好,不仅本乡的农民喜欢我们去放映,外乡、邻县的农民也乐意请我们。但是,我们去外县放映,却遭到了一些人的刁难。
1984年11月26日,新邵县洪溪乡甘家村钟友万请我们去放映。当我们路过洪溪乡的张家冲时,被这个乡电影队的刘新国抢去了影片《冲破黎明前的黑暗》,至今没有退还。
12月2日晚上,新邵县洪溪乡双湾村学习和贯彻《森林法》,请我们放电影,刘新国又带领四个人抢走了我们的变压器;一个小时后,电影队队长王瑞光带领十余人在我们回家的路上抢走了银幕和影片《石榴花》,并扬言:“今晚就是要搞得你们放不成电影。我们区站、县公司还要我们砸烂你们的放映机,使你们知道厉害!”并勒令我们第二天上午去谈判。
第二天,我们准时赶到洪溪乡乡政府,乡政府的司法干部谢菊明派了两个民兵监视我们,把我们关在办公室,勒令我们写一百份检讨,保证今后不再出村放映,还要罚款一百元;答应了这两点,才能退东西。我们一个字没写,也不愿出罚款。就这样,一直把我们关到下午六点,一点东西都没吃。后来向乡党委书记请了假,才准我们回家。到现在东西还没还我们。
湖南涟源县财溪乡白溪村 陈炳升 陈小武
(二)
陈炳升、陈小武信中反映的情况属实。去年7月,他们集资办了电影队,是我县电影公司批准营业的正式单位。由于他们放映质量好、服务态度好,不但本乡群众欢迎他们放映,邻近县乡的群众也多次约请这个队前去放映。
去年7月11日,娄底地区电影公司在涟源县召开的会议上,传达了省电影公司会议关于电影队可以跨区放映的精神,新邵县电影公司领导也参加了这个会议。事情发生后,我县、区、乡站的同志两次前往要求解决,但对方竟置上级的规定和我们的正当要求于不顾,长期扣压影片和机器。希望上级有关领导能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中共涟源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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