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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采取措施 解决乱集资、乱摊派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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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8
第1版()
专栏:

济南市采取措施
解决乱集资、乱摊派问题
本报讯 记者贾建舟报道:中共山东省济南市委、市政府采取措施,认真解决乱集资、乱摊派问题。
去年年底,济南市委、市政府对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乱集资、乱摊派问题组织力量查访了七十二个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工厂、商店、机关、驻军等单位。总的看,近几年来集资兴办的公共事业、福利事业,效果还是好的。但由于缺乏严格控制,一些部门和单位也存在一些问题。据市机械、化工、电子、一轻和纺织六个系统统计,去年被集资摊派的企业达一百九十八个,集资名目如市容管理交通费、刷墙费、宣传牌费、转学费、停车费、审讯费、维护治安秩序费等,不下三、四十种。工交系统去年1至9月被集资的款额达二百七十一万元。
乱集资、乱摊派,加重了企业负担,助长了不正之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采取几项措施。严格履行集资审批手续。
所集资金必须单独立帐,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挪作它用。
坚决制止集资中的不正之风。对于违法乱纪、敲诈勒索的,要严加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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