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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贪污面票九十万斤 法网难逃——罪犯许刚被判死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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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8
第4版()
专栏:

利用职权——贪污面票九十万斤
法网难逃——罪犯许刚被判死缓
本报讯 记者刘振宗、毛磊报道:贪污九十万斤面票的罪犯许刚,2月7日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是自1955年粮食供应实行票证以来,全国发生的最大票证贪污案件之一。
许刚,男,二十三岁,原系北京市粮食公司市镇管理科票证管理员。去年7月初的一天下午,他利用掌管全市粮油票证帐目和库房钥匙的便利条件,带着手提包进入库房,拿出一捆4月份的北京市面票共计九十万斤,用报纸包好藏入提包中,然后仿照崇文区粮食局粮票管理员的签名字迹,伪造了领取九十万斤面票的单据入帐。许刚作案后,在北京市红桥农贸市场、天坛公园等地,将贪污的十七万余斤面票,分十一次卖给河北省定兴县农民赵艳敏(已另行处理),获得赃款八千八百余元。他用赃款购置了高级工艺品和海鸥牌照相机、艾虎皮大衣、紫貂围巾等物,并到饭店大肆挥霍。1984年8月1日下午,许犯再次到红桥农贸市场倒卖面票时,被治安联防队员抓获,当场搜出三万四千多斤北京市面票。
许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仅不恪守职责,奉公守法,却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单据入帐,窃取巨额国家计划供应的面票,严重地扰乱了国家粮食供应计划,已构成贪污罪,且其罪行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本应严惩;但鉴于许犯尚能坦白交代,积极退赃。为给予悔改机会,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从轻判处许刚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许刚贪污的面票除了已出卖和畏罪销毁一部分外,尚未销赃的面票五十六万八千八百斤和用赃款购置的物品及部分赃款二千四百二十元均已起获。
许刚贪污巨额面票案件的发生,暴露了北京市粮食公司一些领导干部的严重官僚主义和管理工作混乱、思想政治工作薄弱等问题,为了严肃行政纪律,北京市粮食局党委和局长联席会议于1984年12月13日决定,给予粮食公司经理王文波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主管粮油票证管理工作和主管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副经理丁瑛行政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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