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阅读
  • 0回复

从创作自由到学术自由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08
第5版()
专栏:

从创作自由到学术自由
于浩成
最近以来,人们欢欣鼓舞,奔走相告:党中央支持和鼓励创作自由,文艺界的春天已经到来了。当然,这绝不仅是文艺界的事情。因为创作自由和学术自由从来是紧密相联的。“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一向是并提的。文艺创作的繁荣需要创作自由,同样,科学理论的发展也离不开学术自由。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也就是允许和鼓励创作自由和学术自由的方针。从最初提出的时候起,已经过去了二三十年。由于“左”的错误干扰,政治运动接连不断,这一方针一直未能认真实行,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它就完全被文化专制主义和禁锢政策所代替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阶级斗争已经不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已经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十年动乱这场浩劫的教训告诉我们,在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已经通过革命掌握政权以后,再搞什么“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一个接一个地大搞政治运动,搞什么“大批判”之类,是完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必须彻底否定,再也不容重演那种悲剧了。
现在的问题是:还有一些受过去“左”的思想影响较重的人,往往仍然习惯于“以阶级斗争为纲”,留恋于过去搞政治运动的办法来处理人们思想领域中的问题。他们对于某些文艺作品和学术论著中的问题,往往改变不了过去一向采取的揪辫子、戴帽子、打棍子、点名批判、无线上纲、围攻、撤职……等等行政手段和过火斗争。实践已经证明,解决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只能通过民主讨论的方法,使用粗暴斗争的方法是无济于事的,即使用杀头的方法也不行,因为这个人的头杀掉了,思想还在另外一些人的头脑中装着,你总不能把许多人都斩尽杀绝吧。用这些杀鸡吓猴的办法也只能奏效于一时,使人们暂时把思想隐藏起来。因此,用强制的办法解决思想领域中的问题是绝对无效的,思想问题只能通过民主讨论的方式来解决。
党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一贯强调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靠民主和法制来治理国家,不再采取发动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是一个极大的转变,根本的转变。对于文艺作品和学术论著中的问题,只要不违犯法律,都只能用讨论的办法去解决。这也就是真正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因为这是繁荣创作、发展科学的唯一有效的方针。最近,胡启立同志代表党中央在中国作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再一次重申这一方针:“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文学创作中出现的失误和问题,只要不违犯法律,都只能经过文艺评论即批评、讨论和争论来解决,必须保证被批评的作家在政治上不受歧视,不因此受到处分或其他组织处理。”
最后还必须补充说明一下,批判也就是批评,在英文中是一个词(critique)。在中文里似乎批判要比批评为重。这是由于过去“左”的错误作法,例如搞“大批判”之类,判字又容易联想到判罪,这就使这个字眼变成狰狞可怕、令人不寒而栗的恶煞了。其实,我们应该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为这些名词恢复名誉。当然,批评应该是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允许批评,也允许反批评,不能只让一些权威人士有任意批评别人的权利,而一般人只有“挨批”的份儿,没有申辩的权利。这种不正常的情况,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再也不容继续下去了。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