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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回民爱国公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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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6
第1版()
专栏:

  北京市回民爱国公约
【本报讯】十四日举行的北京市回民抗美援朝大会通过北京市回民爱国公约。文如下:
一、拥护毛主席、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人民政府、拥护人民政府的政策,遵守人民政府的法令。
二、拥护世界和平理事会的宣言和决议、拥护缔结五大国和平公约,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对日单独媾和,反对美国武装日本。
三、反对美国侵略台湾、朝鲜,继续加强抗美援朝运动,以实际行动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回民的工人、农民努力生产;回民的工、商业者服从政府财政经济政策,反对投机,反对漏税与拖延交税,努力交流城乡物资;回民的工作人员做好工作;回民的学生努力学习,努力宣传抗美援朝。
四、拥护政府镇压反革命,协助政府肃清特务土匪,检举隐藏的特务土匪,肃清谣言,保护人民公私财产,防止特务破坏。
五、全中国各兄弟民族团结友爱、互尊、互让、互信、互助,民族大家庭中的问题,以公平合理合法的方法解决;反对不重友爱破坏团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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