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阅读
  • 0回复

梧州地区配备林业检察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1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梧州地区配备林业检察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地区七个县林业局、四十个林区、乡,六个主要国营林场,共配备林业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六十四人。他们是专职人员,属县林业部门编制,业务工作由县检察院经济检察科领导,检察院可以派他们侦查办案、出庭起诉。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检察院查处构成犯罪的盗伐、滥伐森林案件,协助乡村和林业部门处理群众性乱砍滥伐森林事件,开展森林法宣传工作。
三年多来,他们协助检察院和配合有关部门共查处破坏森林案件二千七百七十一起,依法追缴赃款四十五万多元、木材七千一百七十四立方米,没收乱砍滥伐的木柴一千五百一十二万斤。
(梁树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