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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者的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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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1
第4版()
专栏:警钟长鸣

盗伐林木者的下场
从去年1月开始,湖南省涟源县龙圹乡一些村民屋前屋后和承包山的林木多次被盗伐,群众惶恐不安。县检察院办案人员经过二十多天侦查,查明龙圹乡桃枚村退伍军人谭书兰、刘连初,民兵谭保文、谭春平,从1980年以来,纠合本村、外村同师学武术的十多人,依仗有武功,肆意盗伐附近村民屋边和承包山上的林木达一百多次,共计盗伐树木四百七十多株,然后由本地的一些单位和群众帮助销赃。
龙圹乡政府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除追回部分赃款赃物外,决定对同案人谭四明等十多人和帮助销赃的单位及个人进行罚款一千多元。1984年10月14日,涟源县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依法判处谭书兰有期徒刑五年、谭保文有期徒刑四年、谭春平有期徒刑一年、刘连初有期徒刑六个月。
(刘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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