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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中广西“杀人魔王” 胥明德被依法处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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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1
第4版()
专栏:

“文革”中广西“杀人魔王”
胥明德被依法处决
新华社南宁2月10日电 在“文化大革命”中肆意屠杀党政领导干部和无辜群众的犯罪分子胥明德,逍遥法外十多年后,昨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被依法处决。
胥明德原籍四川省綦江县人,捕前系四川省重庆二商技校綦江分校校长。“文化大革命”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党校任辅导员。“文化大革命”期间,造反夺权,担任临桂县某造反组织的副总指挥,并以“群众代表”身分任县革委会委员。1968年6月至9月,胥明德在临桂县策划、指挥和亲手杀害干部群众七十七人。其中被杀害的干部有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民政科长等十三名县、区级干部。胥明德杀人手段极为残忍,民愤极大。这个血债累累、被群众叫做“杀人魔王”的罪犯,为了逃避惩罚,于1971年9月,以照顾父母为由回原籍綦江县工作,在档案中没有记载一点劣迹。胥明德善于钻营,伪装积极,到綦江县不久就担任綦江县搬运站党支部副书记,后又担任重庆二商技校綦江分校校长。
在广西临桂县的干部群众强烈要求下,胥明德逍遥法外十多年后终于被逮捕归案。桂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宣判其死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后下达了处决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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