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阅读
  • 0回复

奇谈怪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2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奇谈怪论
理朴
“这次查着了,没准儿下次我还犯!”山东德州地区第一招待所高价倒卖紧俏商品、住房超标准收费被查着了,它的负责人竟以这种态度对待自己的错误!
“政策嘛,只能作参考吧!”这也是那个招待所负责人的“高见”。如此荒谬的观念不改变,指望他奉公守法,按政策办事,那可就太天真了。
这两句话,真是典型的奇谈怪论,很能反映某些人的思想。党政机关不准经商,不准高价倒卖紧俏商品,不准违法乱纪发“改革财”,中央三令五申,可是就有那么一些人,你查你的,他犯他的,只要捞的比罚的多,什么法纪、政策、道德,可以全然不顾。
模范执行国家政策,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是每个国家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谁犯了“规矩”就要“治”谁。德州地区第一招待所的负责人屡犯不改,毫无顾忌,恐怕与初犯时处理不够严肃有关吧。现在登报了,但愿对他触动大些,使他不至于再坚持那种奇谈怪论。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