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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认真对待申诉案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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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2
第4版()
专栏:

要认真对待申诉案件
震宗
在办案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错判,当然不好。但是,一经发现就严肃对待,及时纠正,又是应该称道的。
李骥、杨茂盛以“贪污罪”被判徒刑缓刑后,没有上诉。时隔半年之后,李骥提出申诉,天津市中级法院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较快地使这起错案得到纠正。这种严肃认真地对待被告人申诉的态度是值得提倡的。但是,据了解,有的单位的领导同志把群众正当的来信来访或有关人员的申诉,看作是一种负担,是故意纠缠或无理取闹,往往置之不理,致使一些应该及时处理的问题久拖不决。
我们的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无论是群众的来信来访还是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告人的申诉,都应认真对待。凡是合情合理的,就要给予妥善处理。无理取闹的人也会有,对这些人置之不理是不对的,要批评教育,如不改正,则要给予行政处罚。只要我们认真这样做,不论是有理申诉的,还是无理取闹的,都可以得到恰当的处理。这对促进安定团结,加速四化建设,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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