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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性情直爽、敢于揭露歪风邪气的男子汉,为何泪流满面写下“绝命书”,原来是——提几条意见招来横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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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2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一位性情直爽、敢于揭露歪风邪气的男子汉,为何泪流满面写下“绝命书”,原来是——
提几条意见招来横祸
他躺在病床上,泪流满面,写下了“绝命书”。他是湖南省武岗县副食品厂的工人,名叫温富和。谁能想到,他曾经是一位性情直爽,对歪风邪气敢于揭露,不留情面的男子汉。
1979年12月,武岗县副食品厂生产购销组长粟继坤弄虚作假,将儿子多报两岁,作为全民职工招进工厂。温富和向劳动局揭发了这个问题,粟继坤之子被退回原籍。不久,温又在全厂职工大会上向厂领导提了几条意见,厂领导十分恼火。
1980年5月,副食品厂一位副厂长给商业局副局长姚世俭买了十斤面条,未付款。几个月后,温富和当面要他付钱。商业局局长龙云程“借”走财办一辆七成新的单车,两年后交款二十元买下这辆车。还有一次,龙云程看中五金公司一个女青年,想要她作自己的儿媳妇,并把她调到商业局办公室。当这位女青年拒绝龙的无理要求后,很快被退回了五金公司。对这些事,温富和均提出了批评,并向有关领导部门反映。
然而,对温富和的正确行动,某些领导却怀恨在心,伺机报复。1982年7月,当上了副厂长的粟继坤,亲笔写了“检举书”,诬告温富和曾在工厂偷纸。温富和找粟继坤去商业局评理,粟不去。温用手拉扯了粟。就为这件事,粟写信“控告”温,商业局要求公安局拘留温。公安局没有同意。厂里硬是扣了温富和当月奖金,并给他调换了工种。
1983年4月8日,温富和的妻子因工负伤。厂里长期隐瞒这起重大工伤事故。为此事,温富和与厂党支部副书记邓隆胜争吵起来,邓用手撞伤了温富和的右眼眶,温的手指则在邓的左眉弓上刮破了一点皮。厂党支部某些人却不肯放过,向商业局党组送上《关于从严处理打人惯犯温富和的报告》,提出给温富和拘留十天和开除公职的处分。商业局再次向公安机关上报材料。公安机关审查材料后,认为不合情理,没有办理。
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开展后,商业局副局长姚世俭找邓隆胜、粟继坤研究,又提出对温富和问题进行调查。商业局组织了六个人,从温的学生时代查起,把他过去与别人发生的几起一般纠纷罗织起来,加以扩大、歪曲,正式提出起诉,指控温富和犯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罪。并到政法机关催促。与此同时,商业局和厂少数领导决定给予温富和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
温富和本来身体有病,当听到受处分的消息后,病情恶化,被送进医院急救。就在第二天下午,厂里派人到医院,将未经县财办核实批准的处分决定口头通知正在输液的温富和。姚世俭、邓隆胜还分别到县财办催批处分决定。
躺在病床上的温富和,万万没有料到,自己提了几条意见,竟然招来如此横祸,悲愤之中,他写下了“绝命书”。
温富和的遭遇引起了湖南省委、省纪委、省总工会的重视,省委书记熊清泉很快作了批示。1984年底,武岗县纪委决定:给予副食品厂副厂长粟继坤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建议撤销其副厂长职务;责令县商业局原局长龙云程和副局长姚世俭作出检查;责令主持全厂工作的党支部副书记邓隆胜作自我批评。
(粟继坤等人诬告陷害温富和,手段恶劣,性质严重,仅仅检查一下和作自我批评行吗?仅仅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建议撤销其副厂长职务够吗?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严肃查处。
——编者)
(李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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