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阅读
  • 0回复

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江苏省 按农业区划调整农科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3
第3版()
专栏:

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江苏省
按农业区划调整农科所
本报讯 通讯员沈介楚、记者王友恭报道:江苏省在开展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工作的基础上,从1983年起,对全省地、市农业科研机构的方向、任务及其领导体制按农业区划进行调整,取得良好效果。
江苏省原来的地、市农科所都是按行政区划设立的,与农业区划脱节,普遍存在着课题重复、力量分散等弊端,农业科研事业的发展受到影响。加上实行地、市合并、市管县后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农业科研机构的设置及领导体制亟待加以调整。为此,江苏省委、省政府于1983年5月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打破原来按行政区划设所的框框,根据农业区划进行合理布局,对原地、市农科所的科研任务和领导体制进行合理调整,从而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建立起比较合理的农业科研体系。调整后,将全省原来的九个地区农科所改为太湖、里下河、沿江、沿海、丘陵、徐淮等六个按农业区划设置的研究所。这些农科所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各农业区的自然、经济条件和农业生产特点,以及农业发展中的关键性科学技术问题,进行种植、畜牧等业及产前、产后加工等应用技术的研究,并加强所在农业区域综合开发和综合治理研究。文件还规定,各调整后的农科所由省农科院和所在市双重领导,科研业务以省农科院为主,按照各农业区和各市农业发展的需要,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
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表明,按照农业自然区划调整农业科研机构和领导体制,符合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能够适应农业科学研究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各所的研究工作突出了区域性的特点,研究项目各有分工、各有侧重。如丘陵地区镇江农科所,原来粮、棉、油样样都要研究,造成人力物力过于分散。调整后,棉花等研究任务分别由沿江农科所等单位承担,它的人力、物力就可以相对集中用于丘陵地区的研究。打破了原来按行政区划的限制后,有些所的业务范围比原来扩大两三倍。如江苏境内长江两岸棉花的研究和管理工作全由设在南通的沿江农科所负责。此外,这些农科所的科研、基建经费统一归口到省,便于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保证重点项目和攻关项目的实现。江苏省在进行这项调整过程中,注意到各原来地区农科所的工作基础和农业科研需要稳定、连续的特点。在工作方法上,强调各所除以科研成果为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外,还要主动与本农业区有关市、县的农业领导部门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做好示范推广、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