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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要为搞活企业经济服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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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3
第4版()
专栏:专论

国家行政机关要为搞活企业经济服务
武树帜
《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一次深刻改造。体制改了,组织机构和思想作风也要改,使各级领导机关把自己的全部工作切实转到为生产服务,为基层和企业服务,为国家的繁荣强盛和人民的富裕幸福服务的轨道上来。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是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的主要的直接承担者,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当前,国家行政机关如何为企业服务,管好企业,管活企业,对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促进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行政机关为基层企业服务,实质上就是上层建筑为经济基础服务。但是,要确实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从行政管理的组织机构、制度方法、思想作风上突破老框框,探索新路子。
当前,国家行政机关要为企业服务,搞活企业,首先要按照为人民服务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搞好政府机构的改革,使机构配置更合理,运转更科学,工作更有效,符合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
我国政府经济部门的机构,根据任务和需要曾进行过多次精简。但是机构的性质、职能从未改变,始终是经营性的,承担着大量的事务工作,包揽了许多不该管、本来应由基层企业管的事情,使各级领导机关身不由主地陷入“文山会海”之中,大事管不好,小事管不完,结果是机构越“精”越大,政务越“简”越繁,人员越“减”越多,办事效率越来越低。一个企业要办一件事,需跑许多部门,盖上几十个图章才能得到批准。一家不点头,事情就拖着。这哪里谈得上国家行政机关为企业服务呢?而出现这种局面,也不仅仅是哪一个人的责任,它是原来行政管理体制固有的弊病。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拆庙”、“搬神”,合并机构,固然是一个办法,但是首先要突破政府经济主管部门经营性、事务性的职能性质,真正转变成摆脱烦琐事务、从全局领导宏观经济的机构,多务虚,少管实,集中精力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符合实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对企业从宏观上加以指导、控制,从微观上进行检查监督,实现大的管住,小的放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简政放权,使国家行政机关成为“机构精干,工作效率高,密切联系群众,很少官僚主义的政权组织”。不然,简单地靠行政命令合并、撤销一些机构,为精简而精简,只做表面文章,就会重复过去走过的“加加减减、减减加加”的老路。形式上减了行政机构,实际上又成立了不少更加政企合一的行政性公司,使企业老“婆婆”未去,又添了新“婆婆”,给企业搞活经济增加新的阻力。
政府经济管理部门只有摆脱了事务性的经营活动,政企职责才能真正分开,基层企业才能从制度上由国家行政机构部门的附属物,真正转变为自主经营的经济实体。在这种情况下,行政管理部门对下面基层企业不是削弱领导,更不是撒手不管,而是需要采取新的方式方法为企业服务。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行政机关如何管好经济,根据多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首先要使企业有充分的活力,而增强企业活力最基本的办法,就是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多用经济手段,即综合运用经济杠杆来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改变过去主要靠行政手段发指示、下指标、搞审批等等一套手续繁杂、办事迟缓的老办法。同时,还要运用法律手段,即通过立法来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和行使企业正当的自主经营的权利,对违法者给予及时的处分和处罚,也是维护企业发展的一种有效的服务。需要使用行政手段时,不是“藕断丝连”地仍然运用行政手段去操纵、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而是要通过行政手段为企业排难解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做到从管理方法上为企业服务。
由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行简政放权、政企职责分开和管理方法的转变,国家行政机关特别是政府经济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思想上有一个大的转变,改变长期形成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相互对立、国营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不可分离的传统观念,确立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观念;改变价格固定、价格一律的传统观念,适应和学会利用价格经济杠杆促进生产发展的新经验;改变只靠指令生产、限制消费、平均分配的传统观念,树立生产管理的市场观点和消费刺激生产的辩证观念,积极引导消费,按需发展生产。总而言之,要用新的中国式的政治经济学重新武装自己的思想,自觉地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为搞活企业服务,为有计划地高效益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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