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法律事务公司开业 习仲勋在招待会上讲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3
第4版()
专栏:

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中国法律事务公司开业 习仲勋在招待会上讲话
本报讯 记者晓渡报道:新近成立的中国法律事务公司,于2月12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业招待会。
出席招待会的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习仲勋,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律委员会主任彭冲,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朱学范、廖汉生,全国政协副主席胡子昂、钱昌照等。
习仲勋同志向公司表示祝贺,并在讲话中提出几点要求和建议。他说,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首先要认真负责地当好法律顾问,搞好法律咨询服务。要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委托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制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通过各种法律事务活动,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发展,促进对外贸易,促进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第二,要大力培训律师人才,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习仲勋同志说,当前律师队伍也存在量少质弱问题,熟悉经济事务的律师十分缺乏,应当引起我们的注意。要采取多层次、多渠道的办法加快培训律师的步伐,建设一支政治品质好、懂法律、通业务、有知识的律师队伍。要教育从事律师工作的同志认清自己的光荣职责,努力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新型法律工作者。习仲勋同志提出的第三点要求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严格依法办事。政法、宣传等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通力协作,利用各种形式和典型事例,在基层和广大群众中进行知法、守法、执法的宣传教育,使每个公民都来维护法律的尊严,按法律办事。他说,政法部门和律师都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应当互相尊重,共同努力把案件办好。出席招待会的还有港澳和外国企业驻京办事机构的代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