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2阅读
  • 0回复

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 以法综合治路 路政管理改观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4
第2版()
专栏:

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
以法综合治路 路政管理改观
据中国交通报报道:黑龙江省交通公安局改革旧的管理方式,把公路路政管理纳入治安管理范围,大胆探索,实行以法综合治路,从去年7月以来,已按照法规处理公路路政治安案件六百多起,路政管理出现了崭新的局面。
1983年鸡西市矿业学院修花池,私自砍伐鸡西至图们干线公路上的行道树二十棵,并在公路边沟上建起花池,堵死边沟,使这段柏油路常年泡在水中,毁坏路面二百多平方米,影响了公路畅通。该市公路部门多次运用行政手段解决,毫无结果,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省交通公安局在鸡西市政府的支持下,下达处罚通知书,果断处理了这件遗案,在全市厂矿企业中引起很大震动。鸡西市政府运用这一典型,举一反三,进行爱路护路教育,使全市的路政清理各种路障二千多处,一些长期“卡脖子”路段已实现车路畅通。
这个局在以法治路中深入开展“人民公路人人维护”为主要内容的路政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正确处理以法治路和认真执行党的有关政策的关系,会同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处一处地妥善解决在村镇公路两旁摆摊设点、阻碍交通的“卡脖子”路段,安排落实了个体商贩的经商场地。县政府领导和群众都说:“县长上路,也不如以法治路解决问题。”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