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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取消统购 实行议购议销 集体林区木材市场全部放开 林农收益将会大幅度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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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5
第1版()
专栏:

国家取消统购 实行议购议销
集体林区木材市场全部放开
林农收益将会大幅度提高
本报讯 记者张志业报道:国家决定,从今年起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记者从有关方面得知,由于实行这项政策,直接经营林木的农民收益会有大幅度提高。集体林区主要分布在广东、广西、福建、浙江、江苏、江西、安徽、湖南、湖北、四川、云南、贵州等省和自治区,以1984年上调国家木材一千六百二十一万立方米为基数,如果收购价按每立方米提高五十元计算,这些地区的农民由此增加的直接收益将达到八亿元之多。
记者了解到,国家采取这一措施,是因为最近几年实行林业改革,使集体林区全部放开具备了条件。一是林业生产正在向商品生产转变;二是一段时期内严重乱砍滥伐现象已经被制止,《森林法》的颁布实施有力地稳定了林区秩序;三是国家进口了一部分木材,原先木材紧张局面已有所缓和。
有关方面高兴地告诉记者,如果这一政策在各地得到认真贯彻,可以期望集体林区农民长期以来经营木材得利甚少的局面将有所改变。但是,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全面地理解和贯彻集体林区放开的政策,不能上放下不放,不但国家上调木材要取消,省以下的统配材也要取消。要保证农民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议购议销。国家所需木材,可以由木材收购部门通过换购合同的形式收购一部分,但不能搞变相的统配材。
有关方面强调指出,集体林区全部放开以后,仍然必须严格执行《森林法》中关于限额和凭证采伐的规定,不准以任何借口乱砍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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