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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转业、复员军人及退伍的荣誉军人领取华北解放纪念章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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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7
第2版()
专栏:答读者问

  华北转业、复员军人及退伍的荣誉军人领取华北解放纪念章问题
编者按:最近我们收到很多读者来信,询问关于转业人员、复员军人及退伍的荣誉军人领取华北解放纪念章的问题。经与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商量,分别作答。
问:现已转业的原华北建制部队人员,是否可领取华北解放纪念章?应向何部门申请领取?
答:华北解放前即为华北建制部队之军人或脱离生产之地方武装工作人员,具有一年以上之部队或脱离生产之地方武装的军龄,经组织调动转业者,应发给纪念章。未经组织调动而自行脱离部队转业者,一律不发。
领取纪念章之办法为:先与现在工作机关联系,经登记后,逐级上报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经审查后发给。
问:复员军人和退伍的荣誉军人,应如何领取华北解放纪念章?
答:原属华北建制部队的复员军人和退伍的荣誉军人,发给华北解放纪念章。此项纪念章将来统由当地政府负责领发,以免原部队、机关领取后邮寄不便或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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