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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委市政府最近作出决定 放宽政策加强领导大办第三产业 采取若干有力措施,使首都的“几难”日益缓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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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7
第2版()
专栏:

北京市委市政府最近作出决定
放宽政策加强领导大办第三产业
采取若干有力措施,使首都的“几难”日益缓和
本报讯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委、市政府最近决定,今后,重要商业街道两侧的围墙、空地和不对外开放的建筑,都应充分利用起来兴办第三产业。自己无力兴办的,应将房屋出租、交换、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去办,或由所在地区政府征用后招标兴办。自己不办又不转让的,在国家未开征土地税前,准备自1985年7月1日起,开征商业土地占用费。属于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担所收费用的一定比例。
内部礼堂有条件向社会开放的,要在1985年7月1日以前开放,逾期不开放的,要开征公共设施闲置费。
沿街新建住宅的一层,应用于发展为人民生活服务的第三产业。
新建饭店、宾馆,设计时要考虑到便于对外开放,不能开放的,不予批准施工。
上述决定,是北京市委、市政府在最近制定的支持第三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中的具体措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首都第三产业开始有了较大的发展。1984年全市城近郊区增加商业、服务业网点四千七百多个,是历史上增加最多的一年。1985年,市委、市政府准备下大力气使第三产业特别是商业、服务业有个较快的发展。按照各区县的计划,将力争使新发展的商业服务业网点超过一万个。初步决定,要改造十八条商业街。除了东城区正在开辟南河沿食品街外,西城、宣武、崇文、丰台、石景山等区也在积极安排建设食品街。卫星城和远郊城镇也要逐步把自己的“王府井”、食品街和文化娱乐中心建设起来,各乡、各自然村要逐步把商业服务业网点配套建设起来,使之不要再出现城里的“几难”问题。与此同时,还将新建八个大型农贸市场、二十六个摊商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为保证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在进一步解决指导思想问题的同时,在一系列政策上予以放宽:
一是深入进行改革,继续清除“左”的影响,坚决贯彻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方针,特别是商业、服务业要以发展集体、个体为主,真正做到“三多一少”(即: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减少流通环节),把第三产业搞活。
二是要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这不仅可以促进企业本身的发展。也可以解决社会的需要。在这方面,潜力很大。
三是上下、左右、内外联合兴办第三产业。积极支持中央和地方、城市和农村、本市和兄弟省市、国内和国外,以及国家、集体、个人之间,行业、部门、地区之间,采取多种形式的联营,发展第三产业。
四是各行各业、各个方面都来积极扶持第三产业。市政府要在财政、税收、贷款以及用地等方面给以优惠,提供方便。特别是发展商业服务业需要的用地困难问题,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按照地区特点和行业配套原则,以及绿化、市容、环保、环卫、公安交通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对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行合理安排,给以更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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