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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对“烟叶诈骗案”中失职干部作出处理 撤销王奇省对外经委党组副书记职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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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8
第1版()
专栏:

广东省对“烟叶诈骗案”中失职干部作出处理
撤销王奇省对外经委党组副书记职务
据新华社广州2月17日电 (记者张才龙)广东省有关部门最近对在“烟叶诈骗案”中犯有严重官僚主义和失职错误的干部作出处理。
在“烟叶诈骗案”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原省对外经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奇受撤销党组副书记职务的处分;原省对外经委副秘书长、党组成员雷起予受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原省外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赵怀新受党内警告的处分。还有几名有关人员受到行政处分。
“烟叶诈骗案”是解放以来发生在我国外贸史上罕见的一宗国际贸易诈骗案。1981年1月至1982年1月,广东省对外经委批准国营广州卷烟二厂委托省土产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一批烟叶,由省土产进出口公司同香港合昌贸易公司经理何景文签订了进口优质烟叶五千三百吨的合同。合昌贸易公司只有五万美元资金,无经营能力。何景文便串通其他港商和外商,利用贿赂等手段,不断借故修改单证,拖延交货日期等,进行了一系列诈骗活动。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曾先后多次来函来电,劝告有关部门终止烟叶合同,防止上当受骗。但是,省对外经委、省外贸局、省土产进出口公司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官僚主义严重,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制止事态的发展。结果,何景文把四百二十七万多美元从容骗走。后经有关部门多方努力,才追回一百三十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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