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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蔬菜市场势在必行——成都市改革蔬菜产销体制侧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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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8
第2版()
专栏:

放开蔬菜市场势在必行
——成都市改革蔬菜产销体制侧记
本报记者 邢凤炳
隆冬的成都,不论大街小巷还是繁闹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新鲜、嫩绿的蔬菜到处可见:芹菜、菠菜、青笋、韭黄、蒜苔、番茄、豌豆尖等等,不下三四十种。成都市郊有蔬菜基地面积三万多亩,年产蔬菜三亿多斤,除外调一部分支援华北、西北、东北等地外,年供应城区近三亿斤,每天人均蔬菜消费量一斤左右,群众吃菜不犯愁。不仅北方城市难以相比,就是南方的许多城市也赶不上。
这个城市的蔬菜供应,过去全部由市蔬菜公司统购包销,亏损日增。1983年,成都市政府适应郊区菜农实行联产承包制的客观形势,改统购包销为“大管小活”:即国家对十七个主要品种蔬菜的种植面积、生产、上市及价格,继续实行计划管理,其它品种则完全放开,由菜农自由种植,自由销售。这么一改,有几个好处:一是菜农有了一部分生产经营自主权,开始关心市场变化,蔬菜上市量增加;二是菜价稳中有降;三是国营亏损降低,财政补贴减少。
实践证明,“大管小活”比“统购包销”前进了一步,但仍然不能完全适应鲜活商品的特点和联产承包到户后商品蔬菜大发展的新形势。首先,“大管”部分并没有尊重价值规律,这就使生产和需要继续脱节。去年,春菜莲花白原安排种植六千亩,实际种了一万亩;夏菜嫩黄豆原安排种五千亩,实际种了九千六百三十多亩。种植无计划,上市品种过于集中单一,使蔬菜市场供应无法平衡,淡旺月供求差距日益拉大。其次,由于放开的部分品种多是群众爱吃的细菜,就使得农贸市场生意兴隆,而国营菜场的经营无法与之竞争,发生萎缩。
现在,实行自由交易的蔬菜大大突破了“大管小活”的限制,在很大程度上已取代了国营蔬菜商店的供应。成都的蔬菜购销正朝着“完全放开”的方向发展。据成都市面积最大的青石桥农贸市场的一次性观察统计,1982年上这个市场买菜的顾客二十万人,到1984年达到三十五万人。
看来,蔬菜随行就市,完全放开,既符合价值规律,也顺乎民心。全面放开蔬菜市场,势在必行。只要因势利导,采取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强管理,蔬菜的生产、购销必将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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