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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任重对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 消费者协会要为消费者谋利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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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8
第2版()
专栏:

王任重对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说:
消费者协会要为消费者谋利益
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中国消费者协会名誉会长王任重最近对协会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协会要真正为消费者谋利益,切实保护消费者权利。这也就是履行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职责。
国务院于1月12日批准成立中国消费者协会。据悉,广州市、哈尔滨市也已成立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章程》中规定:“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实际条件成立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地方协会的工作受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
王任重说,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搞活经济,对外开放,就有个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问题。一个是产品质量,一个是价格。有些企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下降,有的违反政策规定滥涨价。对这些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消费者协会就应该管。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广大人民的需要,资本主义生产则是为了赚钱。当然,我们的企业也要赚钱,是为人民赚钱,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最终目的还是为人民谋福利。群众花钱买了东西不能用,不是坑害群众吗?对坑害群众的事情,要反映、要呼吁。有些问题要请政府有关部门查处,有关部门解决不了,可向法院起诉。消费者协会要请律师当顾问,帮助消费者打官司。对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单位先做工作,批评、教育,不行就登报批评。当然,如果厂家或商店对消费者的投诉很重视,迅速改正,政府就可以从轻处理,但要赔偿消费者损失或是退换商品。
他说,社会主义企业生产的产品,特别是耐用消费品,必须实行“三包”。象彩电,一千多元一件,冰箱七八百元,起码保修一年,以后应考虑延长保修期到两年、三年。旧社会,一些厂家为了创牌子,尚且这样做,社会主义企业更应做得好些,这样才能创名牌保信誉。消费者协会开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商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以后评选优质产品,要到商店里去拿,否则工厂给你特制一些拿去评比,实际生产的产品并不是那样。消费者协会要代表消费者参加优质产品的评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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