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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次充好要不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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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8
第2版()
专栏:市场随笔

以次充好要不得
董森
2月16日,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副食商店由批发部门进了一批半开腔公鸡、母鸡。分等论价进货,理应按分等论价出售。但该店不论一等二等,不论母鸡公鸡,一律按母鸡最高价一元五角二分一斤出售,以次充好,从中牟利。
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是物价政策所不允许的,也是经商的大忌。党和政府三令五申,强调执行物价政策,少数单位就是不听,我行我素。建议有关部门对于乱涨价的当事者严肃处理。只有不姑息,发现一个,查处一个,才能保护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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