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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作好财政检查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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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8
第2版()
专栏:短评

  认真作好财政检查工作
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于去年十二月间颁发了各级财政机关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现在又发出关于一九五一年各级财政检查机构检查工作重点的指示。这两项措施,对于作好财政工作,维护财政纪律,是有重大意义的。
财政检查工作,在目前还是一件新工作,既无成熟的经验,又无完整的制度,加以检查范围广泛,检查事务繁琐,各级检查机构在开始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分别轻重缓急,有重点地进行检查。为了作好这一工作,有关各方面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检查机构必须事先搜集被检查机关和当地有关方面的各种材料,加以分析研究,作出检查工作计划。到达目的地后,应设法取得当地有关机关负责同志的帮助,并发动被检查部门参加检查工作。工作结束后,当向他们报告检查结果。假如孤立地进行检查,就可能招致失败。
第二,执行检查工作的干部,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政治水平,在进行检查时,应谦虚诚恳,有问题多和大家商量,切忌独断独行。必须了解,随便指责别人,批评别人,是会增加工作困难的。
第三,各级被检查机关,对检查工作的目的,应有正确的认识;对上级或同级检查机关必须采取欢迎与协助的态度。假如因为过去没有检查工作的制度,就主观地认为上级或同级的财政检查部门派人来检查工作,就是对自己不信任,因而采取消极抵抗的态度;或者在检查出成绩时,骄傲自满,检查出缺点时,就不满意,其结果必使检查工作失掉积极意义。这是不能允许的。所有这些错误思想必须予以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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