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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助”名义下的骗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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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19
第5版()
专栏:剖析与思考

“赞助”名义下的骗局
上海交响乐团原任个别领导为了获取一百套西装衣料,被一个来路不明的人利用该团名义,演出了一幕令人深思的骗剧。
去年9月,一个姓杨的人,通过在上海交响乐团工作的一个演奏员的关系,闯进了上海交响乐团。他打着这个团的牌子,搞了一个什么“通俗交响乐演奏队”,借用这个团的排练厅作为基地,冒充该团的演职人员,在社会上进行招摇撞骗活动。
接着,杨某又将“通俗交响乐演奏队”改为“青年轻音乐团”(未经市文化局批准)。为了搞到一笔“赞助”费,他通过一个在某工业公司工作的亲戚到上海某厂联系,要求该厂赞助一百套西装衣料,并以此为诱饵,进一步与交响乐团做交易。杨某对交响乐团一位分管行政工作的党员副团长说:交响乐团在外事演出中,如能穿上海某厂生产的衣料做的西装,以此进行广告宣传,扩大产品影响,该厂愿意赠送给交响乐团一百套价值约五千元的西装衣料。然后,杨某提出要以上海交响乐团名义,利用交响乐团的帐号和介绍信等,向各工厂搞“赞助”,并请他的“好友”到交响乐团再三说情。那位党员副团长被一百套西装衣料动了心,同意给杨某提供交响乐团的介绍信和银行帐号及赞助款的收据。
杨某骗到了交响乐团的介绍信以后,先后于10月23日、11月5日、11月6日三天内,获取上海油墨厂赞助费五百元,上海洗涤剂三厂赞助费一千元,上海纺织助剂厂赞助费三千元,上海灯芯绒总厂赞助费一千元,共计人民币五千五百元,入了交响乐团的帐号,交响乐团分别向上述单位出具收据。接着,杨某于11月3日和11月6日从交响乐团帐内提取现金四千七百元。之后,杨某又用交响乐团名义到其他单位骗取“赞助”费二万多元,准备再次汇入交响乐团时,因市文化局领导发觉并及时制止,杨某才未能进一步得逞;结余在交响乐团的八百元“赞助”费,也被冻结。
对于杨某利用交响乐团名义,骗取“赞助”费的问题,交响乐团群众早有意见,并积极向市文化局纪委和有关领导人反映。局有关领导人对此十分重视,并于12月中旬提出三点意见:第一,不准交响乐团向杨某提供介绍信及银行帐号,任其骗取“赞助”费;第二,杨某组织的“青年轻音乐团(筹)”,必须撤离交响乐团;第三,不准杨某盗用市文化局领导人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但杨某继续玩弄手法,趁交响乐团新老班子交替之际,谎称某领导人同意,于12月21日从交响乐团继续领取被冻结的八百元“赞助”费。杨某许愿给该团的一百套西装衣料,却至今毫无踪影。
杨某原是部队文工团舞蹈演员,1979年7月复员到上海矽钢片厂当工人。但他不务正业,在社会上进行不正当的活动。他暂借在上海一家报社工作期间,曾用报社的信笺,偷盖了报社的一个部门的公章,向矽钢片厂谎称报社要延长他的借用期。杨某回原单位后不久,又趁经济体制改革之机,于1984年10月15日从上海芭蕾舞团搞到了一张介绍信,以该团借用他为名,获得矽钢片厂的借期。1984年12月20日,他通过该团一名干部搞到了一份证明杨某1984年11月份全勤的材料,骗到了矽钢片厂11月份的工资。而实际上,这期间他正在利用上海交响乐团的名义,在社会上搞第二套骗局。(上海《支部生活》供稿)
编后
杨某的骗剧收场了。一种并不高明的骗术,竟能在堂堂上海交响乐团得逞于一时,这是令人深思的。现在,有那么极少数人用改革的名义,钻改革的空子,到处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进行经济犯罪活动。我们对此决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见“钱”眼开,不辨是非,以至受骗上当。我们任何时候都应当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海交响乐团的原个别领导在一百套西装衣料的诱惑面前,放弃党的原则,用在国内外享有一定声誉的上海交响乐团的介绍信、银行帐号及收据,为一个来路不明的人提供招摇撞骗的条件,这不仅败坏了上海交响乐团的名誉,而且还在社会上造成了混乱,影响很坏。这个教训是很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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