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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为黄宏龙兄弟落实房屋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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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23
第4版()
专栏:

仓山区为黄宏龙兄弟落实房屋政策
本报讯 最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为台属黄宏龙及其胞弟、去台人员黄某落实了房屋政策,拖了四年多的老大难问题终于得到解决。
黄宏龙现年七十三岁,是退休干部。黄家既是侨属又是台属。其弟于1946年赴台谋生。兄弟俩共同继承祖遗房屋,即仓山区麦园里房地产编号934A楼房一部分和934C楼房一幢,每人各得一半。1958年福州市私房改造时,黄宏龙自家的房屋出租建筑面积没有达到规定的改造起点,而被错改了部分房屋,其弟所有的房产也被并在黄宏龙的份上一并改造。十年动乱中,黄家的另一些房地又陆续被占用,那时黄家虽提出过异议,但没人理睬。
黄宏龙有六个儿子和三个女儿。他家三代男女老幼十口人挤在三间楼屋里,四个大龄孩子等房结婚。几年来,黄宏龙为解决住房问题,多次向仓山区有关部门提出申请,但未能解决。
黄宏龙为此曾向区、市、省有关方面申诉,发出千余件诉状,但都没有结果。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又三令五申落实侨、台属政策,仓山区有关部门这才有所触动。去年底,仓山区主要负责同志下决心为黄家落实房屋政策并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已先为黄宏龙解决了住房紧张问题。今年1月15日,仓山区人民政府又决定退还其弟的祖遗产权,并逐步退还使用权。
(黄桂兴 陈世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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