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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诈骗钱物 奸污少女诬陷他人 郭远庭被开除党籍判刑八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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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2-24
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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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权诈骗钱物
奸污少女诬陷他人
郭远庭被开除党籍判刑八年
新华社银川2月23日电(记者秦凤桐)宁夏回族自治区经委科技处副处长郭远庭乘改革之机,利用职权进行诈骗活动,并主谋诬陷他人。有关部门开除了他的党籍,撤销了他的行政职务。银川市城区人民法院以诬陷罪和诈骗罪判处郭远庭有期徒刑八年,郭远庭不服提出上诉。2月1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81年,郭远庭调到自治区经委后,利用职权,从事非法经商活动。几年来,郭远庭假借他的在校读书女儿的名义,通过私人关系,搞到银行贷款,开设了“银川城区兴华养殖场”。他还打出“永宁县兴华信托贸易货栈”的招牌,在既无资金、又无信誉保证的情况下,与浙江、内蒙古、河北等地一些企业签订购销合同。1981年10月,郭远庭得知内蒙古一家皮革厂有兔皮出售,便到那家皮革厂,诡称自己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办公室主任,欺骗厂的负责人说:“先将兔皮发走,二十天后就将款汇来。”厂方见有银川市经委的介绍信,以为不会受骗,就按照郭的要求发运了七万多张兔皮。郭远庭原想将这批兔皮出口牟利,但未能办成。他积压着兔皮,不付货款,给这家皮革厂造成经济损失五万四千多元。郭远庭采取购货不付款、投机诈骗、转手倒卖、买空卖空等手段,先后骗取的货物价值达八万四千多元。
1983年10月,郭远庭谎称转卖一辆载重汽车给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第八中学,让这所中学以购买教学仪器为名,将一万八千五百元购车款汇给他。后来,学校发现受骗,多次催要购车款,结果只追回七千八百元,其余的被郭远庭侵吞了。
更为恶劣的是,郭远庭以在银川“办户口、找工作”为诱饵,将其乡下来的外甥女高某奸污,并利用高某诬告陷害浙江乐清县石矾鱼粉加工厂派来催要货款的马普选。郭曾购买这个厂的鱼粉二十吨和贝壳粉十吨,收货半年,一直不付货款。马普选上门催要,郭远庭躲避不见。马普选声言不付货款就向法院起诉。去年3月的一天,郭唆使其外甥女高某编造口供,伪造现场,提供“物证”,蓄意诬陷马普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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