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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启新洋灰厂忽视安全设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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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8
第6版()
专栏:

唐山启新洋灰厂忽视安全设备
四号烤煤罐接连发生三次重大事故,死工人一名,重伤七名。编辑同志:
唐山私营启新洋灰厂自去年八月至今年三月,连续发生五次重大的伤亡事故,死亡工人二名,伤八名。这一严重情况,至今还没有引起厂方的重视。工会也没有代表工人,要求厂方追查责任,改进安全设备。
该厂四号烤煤罐因为装备不良,去年连续发生了三次严重事故。第一次是八月八日,烤煤罐突然喷出强烈的火焰,将工友蒋贵元的胸部及两手烧伤。第二次是十月十七日,烤煤罐的烟囱、柜子、面子筒一齐冒火,烧伤工友冯子周、蒋贵元(第二次受伤)等四人。这时,厂方仍不注意,以致十一月十九日晚上,四号烤煤罐又第三次冒火,烧死工人一名,重伤二名。
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因斜绞车缺乏安全设备,工人钱殿元被摔伤。三月六日,制造组北绞车房又发生马达皮带绞住工人赵大臣致死的惨痛事故。
每次事故发生后,工人都曾向厂方提出改进安全设备的意见,但厂方对此置之不理。如四号烤煤罐在第一、二次发生事故后,工人曾提出具体的改进办法,厂方并不采纳。四号烤煤罐发生事故后,厂方只轻描淡写地给负责技师记过一次。工人们对此很不满,他们说:“工人辗坏一副铜瓦,还记过一次,罚三个工;难道工人的生命还不如一副铜瓦重要吗?”
厂方这样不重视工人的安全,是和该厂工会不能坚持立场的错误分不开的。每当事故发生后,工会并不深入了解情况,只是到出事地点看一下,向上级工会作个汇报了事。我们要求厂方和工会,对此进行彻底检讨,接受这些血的教训,改进全厂的安全设备,健全生产中的安全责任制。
读者长英、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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