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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指示各产鱼区 抓紧时机组织渔业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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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4-19
第2版()
专栏:

  农业部指示各产鱼区
  抓紧时机组织渔业生产
现在全国各渔区已开始春汛生产。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于日前发布指示,要求各产鱼区人民政府及水产部门抓紧时机,组织渔业生产,加强鱼货运销,并认真掌握国营企业,以完成全年生产任务,该指示称:
第一、目前在整个渔业中群众性的渔业生产占很大比重,因此我们的工作重点,必须是大力组织渔民生产,提高渔民生产积极性:不仅将协助渔民组织合作社、互助组、渔协会作为经常工作,更应掌握渔业季节,帮助渔民组织生产,多下海(湖),多捕鱼。无论出海与回港,都必须提高警惕,时刻注意防卫,并注意内地湖塘养殖,禁止密网罟鱼,以保护生产。各有关部门尽可能在汛期组织临时联合指导机构(如海市委员会等),集中力量,解决生产、运销、物资供应等困难问题,并适当调整劳资关系。
第二、要准确迅速发放渔贷,保证贷款及时发放和有效运用。水产行政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银行,检查渔业贷款使用情况及效果,分季总结上报;并动员教育渔民,提倡节约储蓄,逐渐做到自力更生,打破单纯依赖政府贷款思想。关于渔盐配售,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改进配售办法,要做到充分供应,配售好盐,并防止冲销。
第三、加强运销工作,做好市场管理,充分利用各地原有冷藏加工设备,国营水产企业部门应与合作社建立经常业务关系,订立委托加工收购合同,组织公私力量,调剂供求,合理掌握鱼价,保障渔民一定的生产利润。鱼市场管理费应设法逐步减轻,未建立市场管理的地方,要说服鱼行、鱼栈减低行佣,严禁骗秤压价,适当减轻中间剥削,以期维护生产便利运销。
第四、认真掌握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依靠工人民主管理,展开生产竞赛,提高技术,努力增加生产,争取超额完成一九五一年的生产任务。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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