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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赔礼道歉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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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1
第4版()
专栏:读者来信

这不是赔礼道歉的问题编辑同志:
今年2月18日贵报第四版《法制园地》专栏刊登的《发生在法庭上的违法事件》一文,报道了大连市金县人民法院开庭时,竟然发生了审判长动用法警将律师驱逐出庭的严重违法事件,事情发生后金县司法局和大连市司法局已向辩护律师表示慰问,审判长乔振挺亦亲自向当事人赔礼道歉云云。
我认为,这不是赔礼道歉的问题。一个做审判长的人竟可以驱逐律师出法庭,并动用法警干这违法事件,这可以证明这样的审判长连起码的法律常识也没有,怎么配做一个审判长呢?能够要求这样毫无法律常识的审判长公正审判案件吗!
我国解放以来,法制尚未健全,尤以受了“文革”期间“无法无天”的无政府主义影响,法纪荡然。最近几年才公布了几种基本法律,人民群众法律观念之薄弱,是可以想见的;司法人员水平不高,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至少搞司法的人,对法律应有些基本常识。现在竟一再发生审判长驱逐律师出法庭的事件(前有陕西,后有大连),这可以证明,迅速培训司法人员实为当务之急。但象这样连法律基本知识也没有的人,能当审判长吗?我认为,除了赔礼道歉之外,应该立刻把他们撤职,送到政法学校或有关部门去学习。这才是正确的处理办法。
千家驹
据《大连法制报》报道,辽宁省大连市金县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10日正式停止了乔振挺审判员职务,根据他反省检查的情况,决定给予他行政记过处分。金县人民法院已于1月22日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了孙成德交通肇事案。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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