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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佩文苏茂李强三名台湾国民党特务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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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1
第4版()
专栏:

辛佩文苏茂李强三名台湾国民党特务被判刑
本报讯 去年,北京市国家安全局破获了一批派遣、潜伏特务案件,缴获了特务活动工具和经费等大量罪证。台湾国民党特务辛佩文、苏茂、李强等一部分罪犯已被依法判刑。
台湾国民党特务辛佩文,今年四十六岁,曾因猥亵幼女被判刑。辛佩文刑满释放后伺机投靠台湾国民党特务组织,1983年10月他与潜伏在某国的台湾国民党特务取得联系,开始了刺探情报的特务活动。他曾将一份党的绝密文件托一位出国人员带给那个特务,不久,台湾国民党特务组织即委任辛佩文为中校军官,先后给他寄来特务活动经费和照相机、收音机等特务活动工具。
特务李强,今年三十九岁,原是京剧演员。1982年4月他出国演出期间,经潜伏在外国的台湾国民党特务以金钱收买,参加了特务组织。返京后,李强又策动其外甥、一个乐队的演奏员苏茂参加特务组织,并向苏茂传授了秘密联络方法。此后,苏茂向台湾国民党特务组织报送了自己的简历和照片,多次用密写信向台湾国民党特务组织提供我党政军情报,并且索取了高额特务活动经费。
最近,经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并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辛佩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苏茂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李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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