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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经营承包田那样经营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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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5-03-02
第2版()
专栏:

象经营承包田那样经营山
中共湖北省兴山县委员会
我县地处鄂西山区,与神农架林区接壤。全境皆山,林地占全县总面积的70.9%,人均活立木蓄积量达十九点五立方米,是湖北的重点产材县。丰富的林业资源是我县治穷致富、发展经济的优势之一。
由于我县90%的山林归集体所有,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如何,关系到林业建设的兴衰。自留山、责任山的划定,虽然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但存在着“自留山上栽树,责任山上砍树”的弊端,原因之一是农民感到责任山上自己无权管。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决定象承包土地一样,把自留山、责任山(含荒山)包给农民长期经营,给他们吃定心丸,做到管山有权,治山有责,经营有利,能靠山致富,由小而全向小而专转化。经营山上的成材树,按活立木蓄积的50%的出材率,作价到户,一次付清或者十五年内分期偿还,作价后的成材增值部分和新造林全归承包经营者所有。允许多种经营方式并存,或家庭承包,分户经营;或股东承包,统一采育,按股份分红;或大户承包,联产承包。总之,谁造谁有,谁管谁受益,使农民对山林有自主权、经营权、继承权。1984年底,全县家庭经营山已发展到二百四十二万亩,并把管理证全部发到了农民手中。这样,林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和农民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1984年,全县人工造林六万九千九百多亩,四旁植树七十八万株,封山育林二十五万三千亩,停耕还林两万亩,林业育苗一千零四十七亩,涌现了九百七十八个造林、育苗专业户,许多农民认为这样做好,可以放心地把钱存到绿色银行里。
象经营承包田那样经营山,为农民靠山致富探索出了一条新路子。它为今年春季大规模造林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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